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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新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11-11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0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1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1,965,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690,890.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3,274,109.77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22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11000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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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1      核苷系列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30,000,000             235,456,400
 2      拓新医药研究院建设项目                    60,000,000              6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             100,000,000
                       合计                      460,000,000             395,456,4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
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
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
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随着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也随之扩大。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按同期一年期
银行贷款利率3.8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
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92.50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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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监事、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
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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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

    综上所述,中天国富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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