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药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拓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1 号)同意注册,新乡拓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94,5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26,000,000 股 , 其 中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锁 定 安 排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27,506,4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3%;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为 98,493,5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1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522,08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1%,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4 月 27 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 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 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 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9,806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22,08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1%。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522,088 1.21% 1,522,088 0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 96,062,168 76.24% - 1,522,088 94,540,080 75.03% 股/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522,088 1.21% - 1,522,088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94,500,000 75% - - 94,500,0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 40,080.00 0.03% - - 40,080.00 0.03% 股 (注) 二、无限售条件流 29,937,832 23.76% 1,522,088 - 31,459,920 24.97% 通股 三、总股本 126,000,000 100.00% - - 126,000,000 100.00% 注:战略投资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拓新药业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首发获配数量为 2,471,480 股,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 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拓新药业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将其所持限售股份借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其出借公司股份数量为 2,431,400 股,剩余 可出借股份为 40,080 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 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 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常 江 彭德强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