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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新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11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100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杨西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
议的董事 6 人,分别为咸生林、王晶、渠桂荣、刘建伟、靳焱顺、赵永德,公
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新乡拓
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
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 限最长
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 时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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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 证券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
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 不超过
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 证券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使用超募资金4,400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 证券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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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10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8:30 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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