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3-03-17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5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
关规定,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
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
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
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1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
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
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
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
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
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
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
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