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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新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3-29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4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52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新华联出具的《关于在减持期
间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新华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减持 1,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股
份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3年3月21日
  新华联                                          56.28   1,260,000         1.00
                交易      -2023年3月28日
                         合   计                          1,260,000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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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360,000       7.43       8,100,000        6.43
               其中:无限售
  新华联                         9,360,000       7.43       8,100,000        6.43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注:新华联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与 2023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中持有公司 9,810,000 股的差异系 2023 年
2 月 27 日到 2023 年 3 月 21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450,000 股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持股 5%以上股东新华联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
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持股 5%以上股东新华联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
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持股 5%以上股东新华联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在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过半的
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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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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