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 号 富 华 大 厦 A 座9 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 F, B lock A , Fu Hua Mans ion, ShineWing No. 8, Chaoy angm en B eidajie, D o n gc h en g Dis t ric t , B e ij i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3ZZAA1F0325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药业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执行了鉴证工作。 拓新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拓新药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拓新药业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拓新药业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2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19.1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1,965,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8,690,890.2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43,274,109.7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到账。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11000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64,369,632.92 元,其中直接 投入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16,374,616.92 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44,000,000.00 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1,000.00 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 强化剂项目”3,995,016.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转出 57,772.80 元。公司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89,055,966.57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140,000,000.00 元,其余 149,055,966.57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0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25597751185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开设募集资 1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专项账户(账号:1171007880120000179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70101010008880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 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716010100037701)。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11 月,公司及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 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110101210135126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11710078801000001798)。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8 月,公司及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新乡精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 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新乡精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948204587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 255977511859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 11710078801200001792 已销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 410701010100088803 6,876,566.12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 410716010100037701 46,672,285.8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 8111101012101351265 17,906,546.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 11710078801000001798 21,316,106.6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 249482045871 56,284,461.96 合计 149,055,966.57 注 1: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出具的《证明》:“按照我行印章管理 制度要求,支行机构无公章,相关文件资料均加盖上级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乡分行”公章替代,该公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2、根据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 分行出具的《证明》:“因我行要求城区支行不能对外签署协议而仅能以分行名义对外 签署,以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签订协议。”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出具的《情况说明》:“根据我行相关规定,监管协议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2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州分行与客户盖章签订,该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该客户募集资金账户在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分行下属支行开立。”4、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出具的《证明》: “我行辖属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拟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精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 我行印章管理制度要求,支行机构无公章,相关文件资料均加盖其上级单位“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公章替代,该公章对外具法律效力。” 注 2: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账户(账号:255977511859)的注销手续, 上述专户余额 10,601.42 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已转至公司一般账户。 注 3:鉴于公司“核苷系列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已完成向具体实施 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完成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账户(账号:11710078801200001792)的注销手 续,上述专户余额 47,171.38 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已转至公司一般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拓新医药研究院建设项目” 的实施地点由原“公司现有工业用地-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静泉西路 398 号院东南角” 变更为“新乡市丰华街以东,规划静泉路以北”。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新 医药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其中实施地点由“新乡市丰华街以东,规 划静泉路以北”变更为“新乡市开发区 24 号街坊”,实施方式由自建模式变更为购置 不动产并根据公司需求改造模式。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4,093,300.00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2021 年 11 月 3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 日出具了《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2110030 号)。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相关手续。 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单次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2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19.11 元, 应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01,965,000.00 元 ,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8,690,890.2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43,274,109.77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 147,817,709.77 元。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4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7%;报告期内,公司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出 2,400.00 万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出 4,4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年 产 1,000.00 吨核苷 系列食 品营 养强化 剂项目 的议 案》, 同意公 司建 设年产 1,000.00 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981.77 万元投入 该项目的建设;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 4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子公司成立后,将承担“年产 1,000.00 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的实施。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年产 1,000.00 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 399.50 万元。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未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按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89,055,966.57 元,其 中使 用 闲 置募 集 资 金进 行 现 金管 理 购 买结 构 性 存款 理 财产 品 未 到期 余 额为 140,000,000.00 元(分别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办理了“区间累计 型法人理财结构性存款-专户型 2022 年第 441 期 E 款”4,000.00 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办理了“区间累计型法人理财结构性存款-专户型 2022 年第 474 期 N 款”10,000.00 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5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6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附表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54,327.41 13,348.11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26,436.9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 否 已变 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 整 后 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和超募资金投 目 ( 含部 分变 度(%)(3)=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资总额(1)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向 更)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核苷系列特色 原料药及医药 否 23,545.64 23,545.64 9,082.98 10,171.83 43.20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间体建设项 目 拓新医药研究 否 6,000.00 6,000.00 1,465.63 1,465.63 24.43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院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7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承诺投资项目 39,545.64 39,545.64 10,548.61 21,637.46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400.00 4,400.00 2,400.00 4,4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400.00 4,40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产 1000 吨核 苷系列食品营 否 5,981.77 5,981.77 399.50 399.50 6.68 2025 年 5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养强化剂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14,781.77 14,781.77 2,799.50 4,799.50 小计 合计 54,327.41 54,327.41 13,348.11 26,436.96 未 达 到 计 划进 度 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 目 可 行 性发 生 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4,781.77 万元。 及使用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4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 29.77%;报告期内,公司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出 2,4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从超募资 金专户转出 4,4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000.00 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建设年产 1,000.00 吨核 8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981.77 万元投入该项目的建设;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成立后,将承担“年 产 1,000.00 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的实施。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年产 1,000.00 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 剂项目 399.50 万元。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4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报告 期内,公司未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 集 资 金 投资 项 目实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施地点变更情况 同意将“拓新医药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公司现有工业用地-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静泉西路 398 号院东南角”变更为“新 乡市丰华街以东,规划静泉路以北”。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新医药研究院建 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其中实施地点由“新乡市丰华街以东,规划静泉路以北”变更为“新乡市开发区 24 号街坊”,实施方式 由自建模式变更为购置不动产并根据公司需求改造模式。 募 集 资 金 投资 项 目实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新医药研 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其中实施方式由自建模式变更为购置不动产并根据公司需求改造模式。 募 集 资 金 投资 项 目先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409.33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2021 年 11 月 5 日出具了《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2110030 号)。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相关手续。 9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 用 闲 置 募 集资 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项 目 实 施 出现 募 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 未 使 用 的募 集 资金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用途及去向 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2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8,905.60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理 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14,000.00 万元(分别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办理了“区间累计型法人理财结构性存款-专户型 2022 年第 441 期 E 款”4,000.00 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办理了“区间累计型法人理财结构性存款-专户型 2022 年 第 474 期 N 款”10,000.00 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 集 资 金 使用 及 披露 中 存 在 的 问题 或 其他无。 情况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