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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材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2021-09-29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陈小军先生主持,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票种类的议案》

    发行股票种类:境内创业板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的议案》

    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数量的议案》

    发行数量:本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41,916.8023 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
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5%,且不低于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的数
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
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2-1
    4.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对象的议案》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且符合《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票定价方式的议案》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
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方式的议案》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采用经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票拟上市交易所的议案》

    股票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承销方式的议案》

    发行承销方式: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2-2
        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以及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
    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
    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
    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合计募集资金投资额约
    145,000.00 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下述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可能根据国家
    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序                                  募投项目总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珠海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
1                                                                        珠海华润化学材
      公司年产 50 万吨聚酯三期工        126,865.00           63,200.00
                                                                         料科技有限公司
                  程

      珠海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
2                                                                        珠海华润化学材
      公司 10 万吨/年 PETG 特种聚        46,390.16           34,500.00
                                                                         料科技有限公司
                酯工程
3       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            4,693.63            3,800.00      发行人
4              补充流动资金              43,500.00           43,500.00      发行人

                 合计                   221,448.79          145,000.00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 145,000.00 万元。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发
    行人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进行前期建设,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如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
    项目投资后有节余的,依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如发行
    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足部分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或其
    他方式解决。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2-3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
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请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事宜,以便董事会
能够相机行事,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早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工作,具体授权事宜如下:

    (1)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内,具体决定发行数量、公开发行
新股的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时间等内容;

    (2)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进行调整;

    (3)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
议具体实施本次发行上市方案;

    (4)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股价稳定预案进行调整;

    (5) 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6)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范围内,具体
决定各项目的投资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和市场变化,调整、修
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案;

    (7) 根据需要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4
    (8) 向相关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机构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一
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
书、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等);

    (9)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
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10) 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事宜;

    (11)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
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华润化学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2-2-5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
司股价的预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利益保护
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利益保
护方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6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2018、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关联交
易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当时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关联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价格公允,
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时公司的相关制度,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1. 审议通过《关于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陈小军、朱振达、安泽
坤、田美圆、房昕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租赁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陈小军、朱振达、安泽
坤、田美圆、房昕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陈小军、朱振达、安泽
坤、田美圆、房昕回避表决。

    4.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陈小军、朱振达、安泽
坤、田美圆、房昕回避表决。

    5.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资产转让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陈小军、朱振达、安泽
坤、田美圆、房昕回避表决。

    6. 审议通过《关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朱振达、安泽坤、田美
圆、房昕回避表决。

    7. 审议通过《关于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

                                   2-2-7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陈小军、朱振达、安泽
坤、田美圆、房昕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陈小军、朱振达、安泽
坤、田美圆、房昕回避表决。

    9. 审议通过《关于与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杨士旭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
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自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的议案》。


                                   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自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该制度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
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该制度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该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2-9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工
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工作制度》。该制度自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
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制度》。该制度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该制度自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自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2-10
之日起施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行文
件及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证券发行文件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证券
发行文件予以确认,包括《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等文件。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证券发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各种公告及其他有关文件,授权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对证券发行文件的审阅、修改、签署、确认等,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
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华润化学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将结合《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的相关规定适时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11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
报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拟提请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2-2-12
2-2-13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2020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圩塘工业园新宇东路 1
号股份公司五楼大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代表股份 1,257,504,070 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陈小军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票种类的议案》

    发行股票种类:境内创业板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的议案》

    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数量的议案》

    发行数量:本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41,916.8023 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
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5%,且不低于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的数


                                  2-3-1
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
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4.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对象的议案》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且符合《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5.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票定价方式的议案》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
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6.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方式的议案》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采用经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
发行方式。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7.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票拟上市交易所的议案》

    股票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3-2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8.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承销方式的议案》

        发行承销方式: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承销。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9.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以及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
    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
    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
    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合计募集资金投资额约
    145,000.00 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下述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可能根据国家
    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序                                  募投项目总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珠海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
1                                                                        珠海华润化学材
      公司年产 50 万吨聚酯三期工        126,865.00           63,200.00
                                                                         料科技有限公司
                  程

      珠海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
2                                                                        珠海华润化学材
      公司 10 万吨/年 PETG 特种聚        46,390.16           34,500.00
                                                                         料科技有限公司
                酯工程



                                         2-3-3
3       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         4,693.63          3,800.00    发行人

4           补充流动资金              43,500.00         43,500.00    发行人

               合计                  221,448.79        145,000.00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 145,000.00 万元。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发
    行人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进行前期建设,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如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
    项目投资后有节余的,依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如发行
    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足部分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或其
    他方式解决。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拟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的滚
    存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
    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请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事宜,以便董事会
    能够相机行事,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早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工作,具体授权事宜如下:

     (1)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内,具体决定发行数量、公开发行新股
    的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时间等内容;

                                      2-3-4
 (2)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
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进行调整;

 (3)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具
体实施本次发行上市方案;

 (4)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股价稳定预案进行调整;

 (5) 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6)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范围内,具体决定
各项目的投资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和市场变化,调整、修订公
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案;

 (7) 根据需要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 向相关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机构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一切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
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等);

 (9)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
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10)   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事宜;

 (11)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

                                  2-3-5
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华润化学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
价的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
司股价的预案》。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2-3-6
    九、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利益保护方
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利益保
护方案》。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2018、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关联交易
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当时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关联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价格公
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时公司的相关制度,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1. 审议通过《关于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 49,314,736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100%,关联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租赁情况的议案》

    同意票 49,314,736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100%,关联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担保情况的议案》

    同意票 49,314,736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100%,关联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议案》

    同意票 49,314,736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100%,关联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3-7
    5.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资产转让的议案》

    同意票 49,314,736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100%,关联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 审议通过《关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 49,314,736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100%,关联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 审议通过《关于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 49,314,736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100%,关联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的议案》

    同意票 49,314,736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100%,关联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 审议通过《关于与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 1,208,189,334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关联股东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现拟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适
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行文件
及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证券发行文件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2-3-8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证
券发行文件予以确认,包括《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等文件。

    同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证券发
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各种公告及其他有关文件,授
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证券发行文件的审阅、修改、签署、确认等,该授权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
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华润化学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将结合《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的相关规定适时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制度。

    同意票 1,257,504,07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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