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全资子公司华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01-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向全资子公司华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材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华润材料 2022 年度预计向全资子公司华润
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提高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
同时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化工新材料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 担保额度占上市
担保 本次新增 关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产负债 前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净
方 担保额度 联担
例 率 余额 资产比例
保
50,000万元
化工新材
公司 100% 68.10% 0 人民币(预 8.11% 否
料
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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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华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06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圩塘工业园新宇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郑路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聚酯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贸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化工新材料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
司。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69,720,897.44
负债总额 251,792,020.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250,305,812.21
净资产 117,928,876.81
资产负债率 68.10%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2,965,933.76
利润总额 5,582,229.38
净利润 4,208,533.88
注:1、2021年5月26日,被担保人化工新材料作为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了合同对
方,该案件被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涉案金额11,004,202.00元,目前该案件尚
未作出一审判决。除上述事项外,被担保人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
项。
2、表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三)被担保人化工新材料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化工新材料尚未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因而公司尚未签订
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结合被担保人的实际资金
需求情况,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对
应的实际借款、担保情况应在授信、担保额度内以相关银行与化工新材料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
限为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相关方审议与发表意见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境内外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
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并结合实际业务发展状况作出
的融资规划, 是为了保证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降低融资成本,
提高资金营运能力。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范围
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被担保人所处行业前景良好、资产质量较高、经营
情况稳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能力,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
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于担
保审批权 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
权,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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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全
资子公司华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
度为全资子公司化工新材料提供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化工新材料提供累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
的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且风
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润材料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己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华润材料本次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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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全资子公司华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李旭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