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25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
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
后,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张量先生、陈向军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
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公司选举董
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
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荣 健
2022 年 2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利民
2022 年 2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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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宝华
202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