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利民)2022-04-11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地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和
披露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以现场方式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会议,未发生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主动获取每
次会议议题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对会议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朱利民 8 1 7 0 0 3
2、投票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参与讨论
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投票表决权。
2021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二、发表意见情况
(一)事前认可意见
意见
序号 日期 会议届次 相关事项
类型
第一届董 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2021 年
1 事会第十 同意
4月7日
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日期 会议届次 相关事项
类型
关于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一届董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的独立意
1 2月7 事会第十 见 同意
日 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及业务授权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2020 年度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一届董 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议案的独
2 4 月 7 事会第十 立意见 同意
日 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鉴证机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及绩
效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2021 年 第一届董 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10 月 31 事会第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
日 九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一届董
4 11 月 9 事会第二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十次会议
2021 年 第一届董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 同意
12 月 16 事会第二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日 十一次会 意见
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及业务授权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委员会
时间 届次 相关事项
名称
第一届董事
2021 年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 月 7
会第六次会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的议案
议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 月 7
会第七次会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2020 年度内部控制
日
议 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 第一届董事
2021 年
员会 会审计委员
4 月 29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会第八次会
日
议
2021 年 第一届董事
关于追加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8 月 20 会审计委员
日 会第九次会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议
第一届董事
2021 年
会审计委员
10 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会第十次会
24 日
议
2021 年 第一届董事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月 会审计委员
16 日 会第十一次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及业务授权的议案
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
2021 年
会提名委员
8 月 20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第五次会
日
提名委 议
员会 第一届董事
2021 年
会提名委员
12 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
16 日
议
第一届董事
薪酬与 2021 年
会薪酬与考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与绩效的
考核委 4 月 7
核委员会第 议案
员会 日
三次会议
四、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的时间,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高管履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日常主要通过参加会议、
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等情况,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
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和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及
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积极主
动地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掌握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本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
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加深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在本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及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在本年度,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在本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或其关联企
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均没有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
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
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以更加
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页无正文,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
朱利民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