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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材料: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荣健)2022-04-11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地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和
披露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以现场方式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会议,未发生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主动获取每
次会议议题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对会议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荣 健               8           1             7            0          0          3



    2、投票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参与讨论
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投票表决权。
       2021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二、发表意见情况
    (一)事前认可意见
                                                                                           意见
序号     日期      会议届次                            相关事项
                                                                                           类型


                   第一届董   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2021 年
1                  事会第十                                                                同意
       4月7日
                   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日期      会议届次                            相关事项
                                                                                           类型
                              关于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一届董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的独立意
1       2月7       事会第十   见                                                           同意
        日         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及业务授权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2020 年度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一届董   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议案的独
2       4 月 7     事会第十   立意见                                                       同意
        日         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鉴证机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及绩
                              效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2021 年    第一届董   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10 月 31   事会第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
        日         九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一届董
4       11 月 9    事会第二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十次会议

        2021 年    第一届董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                                                                                          同意
        12 月 16   事会第二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日           十一次会    意见
                      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及业务授权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与公司管理层
充分沟通后,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委员会
              时间         届次                               相关事项
 名称

              2021    第一届董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年2     事会审计
              月7     委员会第
              日      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    第一届董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年4     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月7     委员会第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2020 年度内部控制鉴
              日      七次会议    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议案
              2021    第一届董
审计委        年 4    事会审计
员会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月 29   委员会第
              日      八次会议
              2021
                      第一届董    关于追加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年 8
                      事会审计
              月 20
                      委员会第
              日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九次会议

              2021    第一届董
              年 10   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月 24   委员会第
              日      十次会议

              2021    第一届董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 12   事会审计
         月 16   委员会第
         日      十一次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及业务授权的议案
                 议决议
                 第一届董
         2021
薪酬与           事会薪酬
         年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与绩效的议
考核委           与考核委
         月 7               案
员会             员会第三
         日
                 次会议



四、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的时间,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高管履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日常主要通过参加会议、
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等情况,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
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和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及
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积极主
动地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掌握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本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
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加深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在本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及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在本年度,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在本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或其关联企
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均没有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
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
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以更加
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页无正文,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
                                                         荣   健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