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2022-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材料”、“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润材料控股股东
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1,912,483.00 股,
发行价为 10.45 元/股,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125,750.4070 万股变更为 147,941.6553 万股。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投资有限公司(原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即 2022 年 4 月 26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1
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市,发行价为 10.45 元/股,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 2022 年 4 月 26 日收盘价为 9.58 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
行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流通股锁定期的情况
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延长
与上市公 原股份锁
名称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后锁定到
司关系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定到期日
(万股) (万股) 期日
华润化学
2024 年 10 2025 年 4
材料投资 控股股东 85,418.9859 - 57.74% -
月 26 日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
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润材料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华润材料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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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李旭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