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4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
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
后,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张小键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
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公司选举董事的提名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聘任许洪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
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
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许洪波先生具备担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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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健 朱利民 郭宝华
2022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