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2-039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 15:00 时(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 1 号公司行政办公楼 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军祥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七)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57,599,07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0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08,189,33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6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9,409,7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33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9,409,73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9,409,7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3398%。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 选人张小键先生、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小键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7,524,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1%;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47%;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335,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8496%;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204%;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7,524,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1%;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47%;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335,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8496%;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204%;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通过。 3、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修订或制 定的公司管理制度。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7,524,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1%;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47%;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335,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8496%;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204%;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7,524,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1%;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47%;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335,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8496%;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204%;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7,524,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1%;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47%;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335,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8496%;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204%;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7,524,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1%;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47%;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335,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8496%;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204%;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7,524,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1%;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47%;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335,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8496%;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204%;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0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7,521,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39%;反对 6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0%;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332,4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8436%;反对 6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265%;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黄毓智、宋崇两位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