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5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润化学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询公
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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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 健 朱利民 郭宝华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