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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30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润化学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
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
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以下简
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参与资格的规定。
    3、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安排等
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
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6、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
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
考核目的。
       7、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
决。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张应中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
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
关职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公司选举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公司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荣健




                                                         2022 年 12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朱利民




                                                         2022 年 12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郭宝华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