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11-02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5%)的股东联想(北
京)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624 万股,即不超过深城交股份总数的 3%(若此期间深城交如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前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且减持比例不
超过深城交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
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8 日
至 2023 年 5 月 7 日),且减持比例不超过深城交股份总数的 2%。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城交”“公
司”或“发行人”)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想北京”)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联想北京拟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深城交股份,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联想北京系深城交持股 5%以上股东,共计持有深城交 1,560 万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7.5%。联想北京所持深城交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解除限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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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流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联想北京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
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股东名称: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2. 减持原因:股东经营需要
3. 股份来源:深城交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深城交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
份
4.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5. 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
6. 减持数量及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联想北京本次减
持不超过 624 万股,即不超过深城交股份总数的 3%。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深城交股份总数
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深城交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7. 减持价格:根据联想北京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价格应“参考发行
价格且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8、调整说明: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如深城交发生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前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持股 5%以上股东联想北京在深城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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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本单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单位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减持价格参考发行价格且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减持方式可采用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如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的,本单位将依法在减持前配合发行人在首次卖出前提前至少 15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但减持后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如
采用集中竞价以外的方式的,本单位将在首次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
减持计划(但减持后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并将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如本单位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且获得收益的,所
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想北京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联想北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联想北京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
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
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股东联想北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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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联想北京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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