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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城交: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8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1、该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有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
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

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2、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名是在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

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合

法有效。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提名陈阳升先生、林涛先生、吕国林女士、黎
木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1、该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有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

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2、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名是在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

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合法

有效。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提名潘同文先生、彭万红先生、涂子沛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工

作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方案。经审阅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该
方案借鉴了其他可比公司的做法,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所在地区的经济水

平。该方案可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且有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

该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潘同文、彭万红、涂子沛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