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万红2023-04-12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彭万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
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
出席,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本着独立、审慎、尽责的原则,充分做好
准备工作,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
建议和意见,并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以谨慎的态度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和发
表独立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
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本人认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议事项及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本人对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
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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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公司的经营活动
情况,基于独立立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本人就《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的议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
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
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2、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董事会增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3、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本人就《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延长募投项目“企业
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并被
公司采纳。
4、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本人就
《关于受让南京城交院 61.4759%股份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
收购款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5、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本人就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被公司
采纳。
6、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本人就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
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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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3 次,本人就《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及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半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
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进行沟通交流,保持联系,以满足公司选
拔人才的需要。
2022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2 次,本人就《关于增选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022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2 次,本人就《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
案》发表了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时间及
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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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五、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
2、本人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各项制度的了解,提高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
3、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
理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
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工作中充分保持独立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的情况;
2、2022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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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此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3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认真尽责、谨慎、忠实的精神,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推
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特此报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万红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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