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2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
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已进行了事前审查。
2、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
产经营的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
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同文、彭万红、涂子沛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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