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021-10-2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不超过 3,333.33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803 号)。本次发行采
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333.3334 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31 元/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66.6666 万
股,占发行数量的 5.00%。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
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机
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166.6666万股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为2,383.3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3,333.333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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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于2021年10月19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初始发行“争光股份”股票95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
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
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1 年 10 月 2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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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全
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
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
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4,868,317 户,有效申
购股数为 106,891,546,500 股,配号总数为 213,783,093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021378309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1,251.74174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20%(666.7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716.6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616.70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51246759%,
申购倍数为 6,611.71191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T+1 日)上午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08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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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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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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