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金浪)2022-04-2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2021年的工作中,本人按时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在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
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次数
7 4 3 0 0 否 2
本人2021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故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经
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1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
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增加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
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根据各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
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多次
到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通过不定
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建议,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考察、
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
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并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
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2022年,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同时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金浪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