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
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的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翼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争光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
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
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
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
等方式融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本议案根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
的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需求。该事项审议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
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
之间互相担保,符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同时被担
保人均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其提供担
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
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
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
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个人利
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和规范运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
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争光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
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
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
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
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14、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21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
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能够严
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内容真实、客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