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指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 1、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规定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 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及财政部于 2021 年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 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 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 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 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 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租赁准则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使用权资产 826,804.01 826,804.01 租赁负债 1,083,169.84 1,083,169.84 未分配利润 224,156,157.70 -256,365.83 223,899,791.87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公司将 2020 年度销售运杂费的列 报予以追溯更正,自“销售费用”项目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该项会计政 策变更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影响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2020 年度利润表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更正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合并利润表 营业成本 273,306,081.58 11,866,301.79 285,172,383.37 销售费用 30,284,602.24 -11,866,301.79 18,418,300.45 母公司利润表 营业成本 22,892,162.65 22,892,162.65 销售费用 81,256.24 81,256.24 2020 年度现金流量表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更正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合并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1,702,615.71 11,866,301.79 173,568,917.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852,930.39 -11,866,301.79 22,986,628.6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66,902.29 866,902.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6,580.44 2,356,580.4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