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争光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指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

    1、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规定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
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及财政部于 2021 年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

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

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

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

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
 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租赁准则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使用权资产                                     826,804.01           826,804.01

 租赁负债                                     1,083,169.84        1,083,169.84

 未分配利润             224,156,157.70         -256,365.83      223,899,791.87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公司将 2020 年度销售运杂费的列
 报予以追溯更正,自“销售费用”项目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该项会计政
 策变更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影响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2020 年度利润表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更正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合并利润表

营业成本             273,306,081.58          11,866,301.79    285,172,383.37

销售费用              30,284,602.24         -11,866,301.79     18,418,300.45

母公司利润表

营业成本              22,892,162.65                            22,892,162.65

销售费用                  81,256.24                                 81,256.24
                                                2020 年度现金流量表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更正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合并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1,702,615.71       11,866,301.79     173,568,917.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852,930.39       -11,866,301.79     22,986,628.6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66,902.29                             866,902.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6,580.44                           2,356,580.4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