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718,833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5 日(原定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2 日,鉴于 5 月 2 日为非交易日,故将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2 年 5 月 5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争光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334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 股 本 为 133,333,334 股 , 其 中 有 流 通 限 制 或 限 售 安 排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101,718,83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 份数量 31,614,50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718,83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5 月 5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718,833 股, 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5.16%,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1.29%。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 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5 日(原定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2 日,鉴于 5 月 2 日为非交易日,故将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2 年 5 月 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718,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2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8,099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 1,718,833 1.29 1,718,833 0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1,718,833 76.29% -1,718,833 100,000,000 75.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00,000,000 75.00% 100,0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718,833 1.29% -1,718,833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614,501 23.71% 1,718,833 33,333,334 25.00% 三、总股本 133,333,334 100.00% 0 133,333,334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 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