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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争光股份: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号美亚大厦16楼公司会
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建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97,30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8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83,46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69%。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
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3,84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3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4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
数量为37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7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9%。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肖连生、冯凤琴、金浪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862%;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1916%;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8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862%;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71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8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翼先生、沈渭忠先生和蒋才顺先生任职公司监事,均已依法回避

该议案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 97,12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

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股东沈建华先生、劳法勇先生、汪选明先生、王焕军先生任职公司董事,

均已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3.01 《董事兼总经理沈建华2022年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 27,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09%;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1%;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3.02《董事兼副总经理汪选明2022年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 83,95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4%;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3.03《董事劳法勇2022年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 83,95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4%;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3.04《董事王焕军2022年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3.05《独立董事金浪2022年津贴》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3.06《独立董事冯凤琴2022年津贴》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3.07《独立董事肖连生2022年津贴》

    表决情况:同意 97,29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155%;反对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23%;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付梦祥、闵鑫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