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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争光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7-07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

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

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并同意公司董事会以 2022 年 7 月 7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以 13.7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