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 1-6 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334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31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1,033.34 万元,坐扣承销 费及相应增值税 7,268.24 万元、保荐费及相应增值税 1,924.43 万元(承销费 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 8,672.3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1,840.66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上述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 520.34 万元由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63.44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997.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58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9,997.5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24,410.28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4.94 项目投入 C1 12,754.8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89.7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37,165.1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64.67 尚未置换的募股费用 E 318.20 尚未支付的募股费用 F 0.94 其他普通账户支付的募股费用 G 27.51 购买理财产品 H 64,700.00 I=A-D1+D2+E+F+G 应结余募集资金 9,343.77 -H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J 9,343.77 差异 K=I-J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与杭州 银行海创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宁波争光树脂有 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分别与交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宁波银行澥浦支行、招 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宁波汉杰特 液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与交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25 日分别与建设银行荆门石化支行,杭州银行海创园支行,交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海创园支行 3301040160018503964 59,322,469.36 交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332006275013000458817 360,102.01 宁波银行澥浦支行 52060122000095874 16,799,856.47 招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574908453310802 1,417,157.61 交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304068360013000045508 14,271,521.68 建设银行荆门石化支行 42050166620809866666 271,495.50 杭州银行海创园支行 3301040160019474512 919,772.55 交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304068360013000053205 75,302.14 合 计 93,437,677.32 三、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 的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9,997.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754.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165.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定 本年度 性是否发 目(含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到预计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效益 生 部分变 总额 (1) (2) (3)=(2)/(1) 效益 日期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 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 否 13,600.00 13,600.00 1,932.86 2,341.86 17.22 2023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 [注] 否 5,229.00 5,229.00 1,490.61 1,682.72 32.18 2022 年 6 月 571.85 是 否 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 否 4,634.00 4,634.00 1,166.79 1,284.48 27.72 2023 年 1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 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 否 4,229.00 4,229.00 111.63 126.63 2.99 2023 年 1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4,887.13 6,873.61 68.7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7,692.00 37,692.00 9,589.02 12,309.30 32.66 — 571.85 — 超募资金投向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 否 50,615.56 50,615.56 3,165.81 3,165.81 6.25 2025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1,690.00 21,690.00 — 21,69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72,305.56 72,305.56 3,165.81 24,855.81 34.38 — — — 合 计 - 109,997.56 109,997.56 12,754.83 37,165.11 33.79 — 571.85 — 鉴于公司总部、主要生产基地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2022 年上半年长三角江浙一带新冠疫情频繁爆发,人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流动、商业环境、物流运输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 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比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有所推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 材料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0,615.56 万元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在湖北省 荆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经营主体。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3,165.81 万元用于功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同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人民币 21,6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及 2021 年 12 月 14 日划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款项。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2,291.70 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1,973.50 万元, 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18.2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318.20 万元尚未划转至普通账户,仍存放于募集 资金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2022 年度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为 64,7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均未赎回。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3,437,677.32 元,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储存 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利润总额)为 1,773.76 万元,该项目 2022 年 1-6 月利润总额为 571.85 万元,系该项目仅部分验收投入使 用尚未整体完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