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至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汪选明、
独立董事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至杭州市临平区
东湖街道龙船坞路96号3幢1楼132室,同时变更经营范围为合成材料
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技
术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上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
更事项最终以登记机关实际审批为准。
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
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2,500 万元对公司
全资子公司宁波汉杰特液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汉杰特液体分
离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000 万元,
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
公司募集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拟在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4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