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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争光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号)核准,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33,333,33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6.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10,333,357.5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110,357,771.8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99,975,585.65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58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积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
                                         13,600.00      2341.86          17.22
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
                                          5,229.00      1682.72          32.18
项目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4,634.00      1284.48          27.72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
                                          4,229.00       126.63           2.99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6,873.61          68.74

超募资金投向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50,615.56     3,165.81           6.25

补充流动资金                             21,690.00    21,690.00         100.00

                合计                    109,997.56    37,165.11          33.79

       自公司募集资金到位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处于持续

投入状态,未出现募投项目长期搁置的情况。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

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经谨慎研究,公司对“年产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态时间(调整前)       态时间(调整后)

 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
                                  2022 年 0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改造项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

况及周边市场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鉴于

公司总部及主要办公地址位于浙江,2022年上半年长三角江浙一带新

冠疫情频繁爆发,人员流动、商业环境、物流运输受到较大程度的影

响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年产2,300吨大孔吸

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比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有所

推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

设质量,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募集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拟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主体、投资用途、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充分

考虑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董事会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审慎

作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审慎原
则作出的,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