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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争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

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就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

回顾了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并就2023年董事会发展提出

新的规划和目标。

    公司独立董事冯凤琴女士、肖连生先生、金浪先生分别向董事会
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冯凤

琴)》、《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肖连生)》、《独立董事2022

年度述职报告(金浪)》。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沈建华先生所作的《2022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

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 年年度报

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该

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等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

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3,3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000,000.0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

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

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融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

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

确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沈建华先

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

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

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

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

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

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沈建华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

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

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沈

建华先生、汪选明先生、劳法勇先生、王焕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义务

和职责。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2.1 提名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12.2 提名汪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12.3 提名劳法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12.4 提名王焕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表决。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金

浪先生、肖连生先生、冯凤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义务

和职责。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3.1 提名金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13.2 提名肖连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13.3 提名冯凤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表决。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拟定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独立

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5 万元/年(税后),不再另行发放其他薪酬。公

司非独立董事,如其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该等董事依其所任职

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

基本薪酬根据相关合同约定领取。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按月发放,其薪酬由基本工资、

绩效考核收入和年终奖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和年终奖与公司年度经营情
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1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

术改造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

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3,199.51 万元(含利

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对

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