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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诚医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3-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百诚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波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耿旭东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
                                             是                 不适用
 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
                                             是                 不适用
 专项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1年2月7日,因国金证券作为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合同等
                             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下发[2021]17号《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国金
                             证券做出如下整改:1、修订完善新三板挂牌标准,提高项
                             目承接标准;2、制定完善投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
                             道防线”;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
                             专业技能;4、严格执行尽职调查制度等规定,提升业务执
                             业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落实问责措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2021年3月25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荐上海翼捷工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
 整改情况                    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数
                             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中国证监会下发[2021]30号《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
                             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
                             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
                             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2021年12月20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荐扬州日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
                             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中国
                            证监会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
                            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
                            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波                 耿旭东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