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要求,对百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 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6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41,667 股,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387,2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6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81,125,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8,166,667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166,667 股,其中:无流通限 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5,911,01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95%, 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2,255,65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05%。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 余有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9,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61%。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东为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 -富诚海富通百诚医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百诚医药资管计划”)、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恒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天堂硅谷”)、杭州擎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擎海投资”)、嘉兴农银凤凰银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凤凰银桂”)、湖州新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诚实业”)、 杭州麦诚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麦诚医药”)、汪卫军、赵 君妃、姚红、杭州宜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瑞投 资”)、杭州崚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崚晶投资”)、夏 玲、杭州盛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盛扬”)、陈义弘、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深改”)、深圳市繸子 福鹏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繸子福鹏”)、杨益春、包雪青、 李文萱、彭加飞、胡妙申、贾衍强、张频、王锋平、李海峰、蔡奇。上述 26 位 股东的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本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 天堂硅谷、擎海投资、凤凰银桂、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 新诚实业、麦诚医药、汪卫军、赵 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 君妃、姚红、宜瑞投资、崚晶投资、 /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 夏玲、杭州盛扬、陈义弘、浙江深 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改、繸子福鹏、杨益春、包雪青、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李文萱、彭加飞、胡妙申、贾衍强、 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 张频、王锋平、李海峰、蔡奇 “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本企业未将 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 /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人/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 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在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 本次发行申请、审核及上市过程中本企业已正式盖章做 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 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具体减持 数量。本企业在实施减持时,将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 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在实 天堂硅谷 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 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 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若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首 百诚医药资管计划 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2,655,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35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 26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序 限售股类型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号 1 天堂硅谷 4,500,000 4,500,000 2 擎海投资 3,700,000 3,700,000 注1 3 凤凰银桂 3,000,000 3,000,000 4 新诚实业 3,000,000 3,000,000 5 麦诚医药 2,850,000 2,850,000 6 汪卫军 2,700,000 2,700,000 7 赵君妃 2,250,000 2,250,000 8 姚红 2,250,000 2,250,000 9 宜瑞投资 1,800,000 1,800,000 10 崚晶投资 1,650,000 1,650,000 11 夏玲 1,575,000 1,575,000 注2 12 杭州盛扬 1,500,000 1,500,000 首次公开发行前 13 陈义弘 1,500,000 1,500,000 已发行股份 14 浙江深改 1,480,000 1,480,000 15 繸子福鹏 1,350,000 1,350,000 16 杨益春 900,000 900,000 17 包雪青 900,000 900,000 18 李文萱 900,000 900,000 19 彭加飞 900,000 900,000 20 胡妙申 900,000 900,000 21 贾衍强 750,000 750,000 22 张频 600,000 600,000 23 王锋平 285,000 285,000 24 李海峰 225,000 225,000 25 蔡奇 60,000 60,000 百诚医药资 26 战略配售股份 1,130,653 1,130,653 管计划 注 1:杭州擎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700,000 股, 质押股份 3,700,000 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2:夏玲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75,000 股,质押股份 570,000 股,该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2,255,653 76.05 42,655,653 39,600,000 36.61 高管锁定股 0 0 0 0 首发前限售股 81,125,000 75.00 41,525,000 39,600,000 36.61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1,130,653 1.05 1,130,653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911,014 23.95 42,655,653 68,566,667 63.39 三、总股本 108,166,667 100.00 108,166,667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9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 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诚医药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申请解除限售股 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解 禁并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波 耿旭东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