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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诚医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3-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百诚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波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耿旭东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是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三会运作及董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高行为规范、信息披露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
                                             是                 不适用
 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
                                             是                 不适用
 专项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
                             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及整改情况。
                             (1)具体情况
                                 2022 年 5 月 23 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
                             司出 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定》:“你分公司及所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等问题”,深圳证
 整改情况                    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2)整改情况
                                 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
                             有效的措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
                             同时,对分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
                             前已按照监管要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
                             常交易监测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波                 耿旭东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