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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益医疗: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6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核,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其职
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立信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22 年度的审
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珊明                    李琳                          奚盈盈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