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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创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1-11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情况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
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
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等相关业务,为推进
相关业务顺利的实施,同意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 27,000 万元担保
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上海雅信利
电子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
度有效期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至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相关
信 息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在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为全资
子公司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8,000 万元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
期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国泰世华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国泰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公司为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与国泰银行
签订的融资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额度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
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1,000.00 万元
[注],可用担保额度为 4,000.00 万元。

   (注:公司为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共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担保金额,上述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是假设单家公司足额使用贷款额度的情况。)


    公司与国泰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甲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国泰世华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为了确保债权发生期间债务人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所有
融资协议(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都得以切实履行,甲方愿意以其
合法拥有的财产担保乙方主合同项下债权。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与乙方签订
及/或将签订编号为[2022 融一字第 00161 号]的《融资协议一般条件和条款》、编号为
[2022 进押字第 00161 号] 的《进口押汇协议》。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
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保证担保范围: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最高额保证 项下 保证
责任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

    (1)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主合同项下所有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
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
等)、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人民币以外
的币种汇率按业务实际发生时乙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业务发生后,因汇率变化导
致实际超出最高限额的部分,甲方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35,000.00 万元,
提供担保总余额 10,145.00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2.06%;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
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国泰世华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