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N2024-001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风光股份 股票代码 30110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大双 刘学霖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 办公地址 镇江家村 镇江家村 传真 0417-3908517 0417-3908517 电话 0417-3908858 0417-3908858 fgxc@fg.ln- fgxc@fg.ln- 电子信箱 fengguang.com fengguang.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一家为全球高分子材料工业提供聚合 物添加剂和解决方案的核心助剂材料供应商。公司以生产及研发高效橡塑助剂系列产品为主,产品主要为受阻酚类主抗 氧剂、亚磷酸酯类辅助抗氧剂等单剂产品;公司还生产聚丙烯催化剂、聚乙烯催化剂、乙苯脱氢催化剂、三乙基铝等产 品。我公司在此基础上根据客户的需求成功开发出集成助剂产品,提供一站式高分子材料助剂解决方案及其产品。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随着公司技术的不断积累,公司在现有抗氧剂单剂的 基础上,根据客户的需求成功开发出集成助剂产品,提供一站式高分子材料助剂解决方案及其产品。 针对单剂产品,公司销售人员依据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和竞争优势不断向市场推广和开拓,从而确立合格供应商地 位。公司针对单剂产品会按照客户阶段性需求进行备货生产,在取得客户订单或合同之后,按照客户的订单或合同将产 品交付客户使用。 针对集成助剂产品,公司在充分了解客户在高分子材料的具体生产需求之后,对客户的需要展开调研和讨论,研发中 心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配方设计和研发,并生产出样品提供客户评价;在样品获得客户认证通过之后,且双方签订具体 采购合同或订单后,生产部按照特定的技术标准安排生产,在生产完成后,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进行产品交付。 (三)竞争地位 2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在高分子材料助剂领域不断探索创新,通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客户积累,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其研发创新能力、 生产工艺水平、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能力、生产成本控制能力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先后参与制(修)订了抗氧剂 168、 抗氧剂 1010、抗氧剂 1076、抗氧剂 626 等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是行业质量标准的主导者之一。 公司拥有核心而稳定的客户群体,如公司主要客户中,包括了中石油、中石化、国家能源集团等世界知名企业。上述 客户均系其相关领域的标杆性企业,市场份额的控制力度较强,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较高,公司已经成为上述客户核心助 剂供应商之一,进一步印证了公司的行业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比上年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2,499,315,35 2,447,207,73 2,447,460,86 2,726,164,77 2,726,164,77 总资产 2.12% 6.39 3.62 6.16 2.47 2.47 归属于上市公 2,116,428,41 2,115,452,27 2,115,705,40 2,225,759,48 2,225,759,48 司股东的净资 0.03% 5.28 1.54 4.08 0.50 0.50 产 本年比上年增 2022 年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752,785,178. 834,672,233. 834,672,233. 753,658,875. 753,658,875. 营业收入 -9.81% 04 90 90 74 74 归属于上市公 15,031,308.7 95,159,291.7 95,412,424.2 117,506,652. 117,506,652. 司股东的净利 -84.25% 8 0 4 30 30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91,322,825.3 91,575,957.8 111,124,710. 111,124,710. 4,016,200.65 -95.61% 非经常性损益 5 9 03 0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21,397,689.3 132,237,836. 132,237,836. 72,462,205.6 72,462,205.6 的现金流量净 -83.82% 0 33 33 9 9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08 0.48 0.48 -83.33% 0.78 0.7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8 0.48 0.48 -83.33% 0.78 0.7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0.71% 4.37% 4.37% -3.66% 13.48% 13.48%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3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 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 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 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76,966,179.37 174,440,462.47 179,603,212.05 221,775,32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874,441.63 23,409,145.89 1,241,634.60 -26,493,913.3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535,138.47 23,064,210.61 -152,415.43 -35,430,733.0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012,726.58 37,366,979.07 20,183,210.15 -47,165,226.50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别表决 报告期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日前一 权股份 末普通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18,990 个月末 16,749 0 0 的股东 0 股股东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普通股 总数 总数 股股东 数 股东总 (如 总数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王磊 41.50% 83,002,000.00 83,002,00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4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营口市 风光实 境内非 业发展 国有法 2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不适用 0.00 有限公 人 司 营口市 风光企 业管理 境内非 咨询中 国有法 4.65% 9,300,000.00 9,300,000.00 不适用 0.00 心(有 人 限合 伙) 境内自 隋松辰 3.17% 6,331,500.00 6,331,50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王文忠 3.17% 6,331,500.00 6,331,50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韩秀兰 2.52% 5,035,000.00 5,035,00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汪燕 0.32% 644,7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余华龙 0.19% 374,7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徐清源 0.18% 366,0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外自 曾志添 0.13% 268,941.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王磊、隋松辰、王文忠、韩秀兰之间为亲属关系;韩秀兰为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王磊为营口市风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股东名称(全 本报告期新增/退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 称) 出 量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智 胜先锋股票型证 退出 0 0.00% 0 0.00% 券投资基(LOF) BARCLAYS BANK PLC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夏中证 500 指数 退出 0 0.00% 0 0.00% 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余华龙 新增 0 0.00% 3,747,000 0.19% 曾志添 新增 0 0.00% 2,689,410 0.13%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5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