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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光股份:2022-025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15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授权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打勾项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
                           报告>及<2021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
                           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
                           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
                           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
                           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案
6.00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    √
                           及摘要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
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00—3:00
    3、登记地点: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 1。
    六、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2、联系人:李大双;联系电话:0417-3908858。
    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00”,投票简称为“风
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2 年 5 月 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我本人,出席营口风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我本人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
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打勾项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
                                报告>及<2021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
                                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
                                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
                                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
                                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案
6.00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 √
                                及摘要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原件)后

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

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

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仅限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法人股东)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出席会议人姓名/
      名称

   代理人姓名                           是否提交委托书          □是   □否

 代理人证件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子邮箱
代理人联系地址及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签章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