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336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27.8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扣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 77,395,754.72 元后,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实收募集 资金款项为 1,313,104,245.28 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 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 13,687,844.6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9,416,400.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 资 金 账 户 专 户 余 额 为 1,313,253,072.06 元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实 收 金 额 1,313,104,245.28 元,产生的利息 148,826.7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2 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营口风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21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专用存款账 公司营口分行营业 411903945810909 500,101,395.70 户 部 交通银行营口分行 专用存款账 218003900013000098648 813,151,676.36 营业部 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专用存款账 612899991013000222382 0.00 公司榆林分行 户 合 计 1,313,253,072.06 上述存款余额中,其中募集实收金额 1,313,104,245.28 元,专户产生利息收 入 148,826.78 元,合计 1,313,253,072.06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 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99,416,400.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 使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313,253,072.06元,全部存放于募投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4月14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风光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