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风光股份 2022 年度 (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336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27.8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扣减保 荐及承销费用 77,395,754.72 元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 为 1,313,104,245.28 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其他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合计 13,687,844.6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9,416,400.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 资 金 账 户 专 户 余 额 为 1,313,253,072.06 元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实 收 金 额 1,313,104,245.28 元,产生的利息 148,826.78 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314,523,137.4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65,452,329.79 元。 综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13,253,072.06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665,452,329.79 减:自行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13,687,844.66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0,000,0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金金额 1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5,093,736.4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9,206,634.0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1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1903945810909 专用存款账户 22,205,341.11 营口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8003900013000098648 专用存款账户 414,024,430.39 营口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2899991013000222382 专用存款账户 2,976,862.53 榆林分行 合 计 439,206,634.03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累计利息收入 15,093,736.42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如 下: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期限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营口分行 结构性存款 一个月 10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5,092.92 万元,具体投 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 以自筹资金已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资金额 支付金额 烯烃抗氧化剂催化剂项目 90,000.00 35,092.92 35,092.92 2、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不含税 13,687,844.66 元,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金额为不含税 13,687,844.66 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0095 号】。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6,461.70 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置换已于 2022 年 1 月完成。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未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提前 支取的投资产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 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 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审计并出具《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08613 号号)认为:风光股份董事会编 制的 2022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风光股份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主要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流水、公司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及 日常沟通等方式,对风光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风光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99,416,400.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4,523,137.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5,452,329.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定可使用状 超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暂未达到 烯烃抗氧化剂催 暂未达到可 暂未达到可 否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314,523,137.47 665,452,329.79 73.94% 可使用状 否 化剂项目1 使用状态 使用状态 态 承诺投资项目小 -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314,523,137.47 665,452,329.79 - - - - - 计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 - - - - 1 注:烯烃抗氧化剂催化剂项目已于 2023 年 1 月竣工。 合计 - 1,010.000.000.00 1,010.000.000.00 424,523,137.47 775,452,329.7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9,941.64 万元,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6,461.70 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置换已于 2022 年 1 月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提前支取的投资产 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 53,920.66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其中 43,920,66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0,000.00 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邱 勇 陈站坤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