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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2022-12-19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广东鸿铭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本次发行价格 40.5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
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3.0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
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4.29 倍(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高于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 29.51 倍(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低于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静态市盈率
的算数平均值 36.19 倍(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
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
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鸿铭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以下简称“《特
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1〕919 号,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
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
证协发〔2021〕2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
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1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中止发行等环节请
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莞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
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40.50 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T 日,
申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
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12 月 22 日(T+2 日)公
告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
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
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
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2 月 2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2
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2 年 12 月 19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的《广东鸿铭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
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3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
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
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
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4.29 倍。本次发行
价格 40.5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3.0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4.29 倍(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高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 29.51 倍(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低于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静态市盈
率的算数平均值 36.19 倍(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
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
润摊薄后市盈率低于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静态市盈
率的算数平均值、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
主要系:
    ①发行人定位于服务精品包装盒客户,产品附加值高,盈利能力高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②公司技术具有创新性,部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
    ③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发行人产品的
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④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在精品包装盒生产设备领域,公司产品具有
较高的技术水平。
    ⑤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长期以来专注于部分较高技术含量和
产品附加值的细分领域,研发项目比较有针对性,研发效率较高,各项研发投入

                                    4
有效地提高了产品品质、丰富了产品类型,促进了公司产品业务规模的增长。
    3.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 1,25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8,339.24 万元。若本次
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 40.50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 1,250.00 万股计算,预计
募集资金总额为 50,625.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 7,870.85 万元(不
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754.15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
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
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
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250.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经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
议通过,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83 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
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鸿铭股份”,网上申购
代码为“301105”。
    3、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250.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 1,2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 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3,750.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
股本为 5,00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
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
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5
的发行价格为 40.5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发行市盈率为:
    (1)24.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2.6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3.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0.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 2022 年 12 月 15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4.29 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 50,6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7,870.85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754.15 万元,发行人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T-2 日)在《广东鸿铭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
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0 日(T 日)09:15-11:30、13:00-15:00。
    2022 年 12 月 20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2 年 12 月 16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


                                     6
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
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
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
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
按 2022 年 12 月 1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
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
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
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
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
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即不得超过 12,5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
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
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
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
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
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
       (3)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12 月 22 日(T+2 日)
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
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2 年 12 月 16 日(T-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上的《招股说明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及时
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鸿铭股份         指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主承销商
                        指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250.00 万股人民币
本次发行
                        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
网上发行
                        普通股(A 股)的行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
                        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2 年 12 月 1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
投资者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
                        业板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T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2年12月20日
                        指《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发行公告》
                        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万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
行价格为 40.50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2.6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3.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0.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9
         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
         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C35)”,2022 年 12 月 15 日(T-3 日)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4.29 倍,最近一个月的平
         均滚动市盈率为 29.51 倍。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
         平情况如下:

                      2022 年 12 月                                          对应的    对应的
                                                                                                 对应的滚
                      15 日前 20 个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静态市    滚动市
证券代    证券简                                                                                 动市盈率
                      交易日(含当    非前 EPS    非后 EPS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   盈率-扣
  码        称                                                                                   -扣非后
                      日)均价(元/   (元/股)   (元/股)       (倍)       非后      非前
                                                                                                   (倍)
                           股)                                              (倍)    (倍)
300382   斯莱克           20.91         0.17        0.17         121.98      125.92     88.19     88.85
300509   新美星           5.96          0.20        0.07         30.31        88.65     29.28     91.94
         中亚股
300512                    7.49          0.32        0.28         23.22        26.70     31.04     36.23
         份
         赛腾股
603283                    37.06         0.94        0.81         39.44        45.67     36.79     42.11
         份
   算数平均值             17.86         0.41        0.33         53.74        71.73     46.32     64.78
剔除市盈率极值和
异常值后的算数平                  -                              31.33        36.19     33.91     39.17
       均值
         鸿铭股
301105                40.50       1.34         1.23              30.23        33.00     29.15     33.36
         份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
             注 1: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 20 个交
         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位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3: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 年 12 月 15
         日总股本;
             注 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过去 4 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累计归母净利润÷2022 年 12 月 15 日总股本);
             注 5:鸿铭股份市盈率按照发行价 40.50 元/股、发行后总股本 5,000.00 万股计算。
             注 6: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极值和异常值(斯莱克、新美星)的影响。




                                                     10
    本次发行价格 40.5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 33.0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
市盈率 34.29 倍(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
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 29.51 倍(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低于剔除
极值和异常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 36.19 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斯莱克、新美星、中亚股份、赛腾股份与发行人均属于自动化包装设备领域,
其中新美星、中亚股份的包装设备主要为纸包装设备,但应用领域为液态包装;
斯莱克主要从事金属包装装备的生产和销售;赛腾股份主要产品包括自动覆膜包
装设备。由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不同,主营业务、主营
产品、应用领域、发展阶段等方面与公司均有不同,因此市盈率存在一定差异属
正常现象。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应用领域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主营产品                 应用领域
                                                           主要运用于消费电子
           为客户提供自动化解   自动化检测设备、自动化组   行业,适用于智能手
           决方案,集非标自动   装设备(包括三合一电池组   机、平板电脑、笔记本
           化领域研发方案设     装设备、高精度组装贴合设   电脑、可穿戴设备等产
赛腾股份
           计、精密加工、组装   备、自动覆膜包装设备、自   品的组装和检测;自动
           调试、安装培训和服   动贴标设备等)、治具类产   覆膜包装设备用于产
           务支持于一体         品                         品外盒自动覆膜热缩
                                                           并包装
                                                           属于金属包装,主要应
           主要从事金属包装装   高速易拉盖及易拉罐生产成
斯莱克                                                     用于食品、罐头、饮料
           备的生产和销售       套设备
                                                           等行业的包装服务
                                前处理系统、吹灌旋一体机、 包 括 纸 包 装 、 塑 料 包
           主要从事液体包装机   吹瓶系统、盖灌装系统、二 装,主要用于水、饮料、
新美星
           械的生产和销售       次包装系统、智能物流系统 调 味 品 、 乳 品 等 液 体
                                等                         (饮料)的包装
                                                           包括纸包装、塑料包
           集研发、制造和销售                              装,用于乳品、医疗健
           于一体的智能包装机                              康、食用油脂、日化、
                                灌装封口设备、后道智能包
中亚股份   械制造商,主要定位                              调味品、饮料等生产的
                                装设备、中空容器吹塑设备
           于设计、制造中高端                              核心环节,包括吹瓶/
           的智能包装设备                                  成型、灌装封口、后道
                                                           包装等


                                      11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主营产品                应用领域
                                   HM-ZD6418     系 列 、
                                   HM-ZD6435     系 列 、
                                   HM-ZD350      系 列 、      消费类电子包装盒、食
                                   HM-ZD2418     系 列 、      品烟酒盒、医药保健品
             集研发、生产和销售    HM-ZD600 系列、HM-ZD240     盒、化妆品盒、珠宝首
鸿铭股份     于一体的包装专用设    系列等自动化包装设备,      饰盒、礼品盒、服装服
             备生产商              HM-ZX1310     系 列 、      饰盒等各类精品包装
                                   HM-YL1314 系列等纸浆模      盒及纸浆模塑制品的
                                   塑成型设备以及压泡机、上    生产
                                   糊机、贴角机、开槽机、成
                                   型机等配套设备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①发行人定位于服务精品包装盒客户,产品附加值高,盈利能力高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纸包装盒生产设备行业是一个涵盖范围较为广泛的行业,公司定位于服务精
品包装盒生产企业,专注于部分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领域,而较少
涉足竞争激烈的大规模、同质化产品的竞争领域,通过差异化的策略参与市场竞
争。

    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国内外主要印刷包装盒生产企业,截至本发行与承销方案
出具日,公司已开展稳定合作的印刷包装行业客户主要包括裕同科技、美盈森、
金箭印刷、重庆海派、新洲印刷、PT.Satyamitra Kemas Lestari(印度尼西亚)、
Goldsun Packaging & Printing Joint Stock Company(越南)等。上述客户中,根
据《印刷经理人》杂志发布的“2021 中国印刷包装企业 100 强排行榜”,客户裕
同 科 技 ( 002831.SZ ) 排 名 第 二 , 客 户 美 盈 森 ( 002303.SZ ) 排 名 第 七 ,
PT.SatyamitraKemas Lestari 系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SMKL。上述客
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消费电子、食品、化妆品、烟酒、服装服饰品牌的精品包
装盒供应商。上述客户对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管理水平、设备稳定性等方面有较为严格的要求,相应的该等客户也愿意为其供
应商提供合理的利润空间。

    在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方面,公司不单纯追求产品产量的规模和产品种类的
数量、不以广泛覆盖产品种类为目标,而是专注于寻求下游市场中最具价值的特


                                         12
定细分市场,并在该细分领域内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持续投入资源进行研发,形
成在细分领域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品。

    ②公司技术具有创新性,部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

    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我国包装机械主要从意大利、日本等世界机械设备制
造强国进口。随着我国机械工业的崛起和伴随机械设备结构调整的大环境,国内
包装机械企业逐渐突破了国际生产商垄断竞争格局,机械制造与国外发达国家的
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如工作速度、定位精度、运行稳定性、
自动化程度等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在国内企业中,公司较早地完成了智能包装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技术研发并实
现规模化生产,2006 年,公司自主研发的 HM-ZD600 系列产品开始上市销售,
后续,公司陆续研发出 HM-ZD240 系列、HM-ZD6418 系列、HM-ZD2418 系列、
HM-ZD350 系列等智能包装设备及配套设备。公司依靠先进的技术工艺水平,部
分产品在定位精度、生产速度、过胶方式等方面已基本达到甚至部分超过艾迈奇、
日本府中等国际领先精品包装盒生产企业同类产品,实现了部分进口替代。

    总体来看,虽然公司与上述可比公司均从事自动化包装设备研发、生产与销
售,但是由于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技术水平、产品和客户结构等各方面存在
较大差异,公司产品的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显著高于上
述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因此公司技术溢价较高。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自动化包装设备行业终端应用领域众多、市场空间广阔,且随着技术和市场
需求的不断发展,其应用领域及市场空间仍在持续增长;发行人在部分细分领域
内的技术和工艺水平、产品盈利能力等方面已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形
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产品和下游
应用领域均有所不同,其披露的行业地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市场地位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及治具类产品
           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现已成为国内自动化生产解决方案
赛腾股份   领域知名企业之一,获得了市场认可与客户信任,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
           美誉度,该公司主要客户为苹果公司、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三星电子、
           富士康集团等。

                                     13
公司名称                                   市场地位
           该公司为金属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商,定位于面向全球市场的高端专用成套设
           备的设计制造,为金属包装行业客户提供高端装备以及整体解决方案,主要
           从事成套高速易拉盖、易拉罐生产设备、图像检测等各类系统的研发、设计、
 斯莱克    生产、装配调试及相关精密模具、零备件的研发、加工制造。该公司主导产
           品高速易拉盖及易拉罐生产成套设备填补中国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
           远销全球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在中国市场占有率超过一半,主要客户为
           Crown(皇冠)、Ardagh(阿达)、新加坡美特 MCP 等。
           该公司为液态食品包装机械制造商,致力于为液态产品工厂提供产存一体化
           整体解决方案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该公司的无菌冷灌装技术、无臭氧矿泉
 新美星    水生产技术、80000 瓶/小时吹灌旋一体机、8-20L 超大瓶吹灌旋一体机、工厂
           管理系统和立体仓库等先进的技术和产品,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地位,主要
           客户为达利集团、农夫山泉、雀巢、娃哈哈等。
           该公司为液态食品包装机械制造商,拥有十一大类百余种各类设备,包括吹
           瓶机械、灌装机械、后道包装生产线,同时还为客户提供生产线的规划、设
           计、工程安装、设备生命周期维护等整体解决方案。该公司的产品已经覆盖
中亚股份
           55 个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中粮集团、伊利集团、蒙牛乳业、
           娃哈哈等国内著名企业,以及雀巢、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著名跨国公司均
           为该公司客户。
           经过多年发展,鸿铭股份目前已成为国内同行业领域内研发实力较强、产品
鸿铭股份   类型丰富、产品质量优良的自动化包装设备的供应商,已开发了一系列国内
           外知名印刷包装企业为客户。

    发行人专注于寻求部分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市场,较少涉足竞
争激烈的大规模、同质化产品的竞争领域。发行人的精品包装盒生产设备根据精
品包装盒的不同及客户需求对生产线进行改进,对其技术、设备稳定性、品牌和
人才等各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存在较高的行业准入门槛和技术壁垒;同时与上
述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产品下游主要应用领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客户
集中在消费类电子包装盒、食品烟酒盒、医药保健品盒、化妆品盒、珠宝首饰盒、
礼品盒、服装服饰盒等各类精品包装盒及纸浆模塑制品等行业。

    发行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且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技术,
在此基础上,发行人专注于开拓精品包装细分领域,在精品包装盒最大成型尺寸、
定位精度、生产速度、面纸高度、过胶方式各方面持续投入资源,从而在细分领
域内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技术和产品。

    (3)发行人的技术水平

    ①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



                                      14
    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目前已具有行业较高的技术水
平。2019 年 8 月,公司产品入选《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
导目录(2019 年版)》。2019 年 12 月 3 日,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出具《科
技查新报告》(报告编号:201912955),公司研发的“双工位抱盒成型技术”、“快
速换模结构及系统”、“封闭式钣金护罩结构”在已见文献报道中未见有相关内容
报道。2020 年 1 月,公司生产的 HM-ZD6418 全自动制盒机入选东莞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组织评选的《2019 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2021 年 10
月,公司生产的 HM-ZD350 全自动制盒机入选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选
的《2021 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公司在自动化包装设备领域
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能力,凭借多年积淀,发行人已取得专利 285 项,其中发
明专利 44 项、实用新型专利 239 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
软件著作权 62 项。同时,公司拥有专注于包装专用设备行业多年的研发团队,
熟悉行业特点和行业发展趋势,能够及时开发出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的产品。

    公司的技术优势主要体现为在某些细分领域内的技术优势,而这种技术优势
随着公司在这些领域内的持续深入研究又得以不断提升,从而为公司在这些领域
内拥有持续的竞争优势提供了有力保障。

    ②关键技术指标

    A.与国外竞争对手比较

    包装专用设备行业属于充分竞争性行业,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全球范围来
看,包装专用设备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中国等发展中
国家。虽然,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包装专用设备产业发展时间早,包装专用
设备的技术和质量水平较高,是包装专用设备主要的市场和制造地,但是,公司
在定位精度、生产速度、过胶方式等方面已经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与国际厂
商艾迈奇、日本府中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艾迈奇             日本府中            鸿铭股份
                                                         L660*W450*H260m
最大成型尺寸   L740*W460*H230mm     L600*W360*H130mm
                                                         m
最小成型尺寸   L85*W40*H15mm        L100*W40*H12mm       L80*W50*H15mm
定位精度       -                    ±0.2mm              ±0.02mm
生产速度       ≤28pcs/min          ≤42pcs/min          ≤48pcs/min


                                    15
面纸高度       940mm               -                    750mm
灰板高度       880mm               -                    850mm
过胶方式       滚筒过胶            滚筒过胶             滚筒过胶/丝印涂胶

    B.与国内竞争对手比较

    国内包装专用设备行业经过不断地积累、成长,出现了以鸿铭股份、正润机
械和中科包装等为代表的具备自主设计、制造能力的优质企业。公司在与国内包
装专用设备制造厂商的竞争过程中,通过不断推出如 HM-6418 系列、HM-350
系列、HM-6435 系列等在自动化程度、生产速度、定位精度、尺寸范围、纸盒
生产类型、过胶方式等方面具有相对领先优势的产品,进而在与国内竞争对手的
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公司与正润机械、中科包装主要参数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中科包装            正润机械           鸿铭股份
最大成型尺寸    L600*W400*H210mm     L600*W400*H185mm   L660*W450*H260mm
最小成型尺寸    L80*W40*H15mm        L100*W50*H12mm     L80*W50*H15mm
定位精度        ±0.05mm             ±0.1mm            ±0.02mm
生产速度        ≤35pcs/min          ≤30pcs/min        ≤48pcs/min
面纸高度        700mm                -                  750mm
灰板高度        1,000mm              -                  850mm
过胶方式        滚筒过胶             滚筒过胶           滚筒过胶/丝印涂胶

    公司在纸盒最大成型尺寸、定位精度、生产速度、面纸高度、过胶方式方面
与国内主要竞争对手正润机械、中科包装相比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C.部分性能不易量化但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

    公司在纸盒最大成型尺寸、定位精度、生产速度、面纸高度、过胶方式以及
纸盒最小成型尺寸、灰板高度等易于量化的技术参数方面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具有竞争优势,由于自动化包装设备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综合性,部分竞争优势
难以具体量化,如公司在自动化程度、良品率、制盒种类、安全性等方面与同行
业主要竞争对手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a.自动化程度较高

    通过信息化的应用实现了制盒设备的参数化智能调节,运动控制器通过工业
网络与触摸屏上位机进行数据交换,在生产过程中,只需在触摸屏上位机输入产



                                   16
品尺寸和模式参数,即可实现各个机械部位自动归位和模式切换,在解决了客户
小批量生产的关键性难题的同时,大幅提升了包装设备的自动化水平。

    b.良品率较高

    一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视觉检测系统,可自动检测盒坯定位过程中存在的
外观缺陷、位置缺陷等情形,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动纠错功能模块,实现自动
坐标修正、位置匹配,大幅提高了公司的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
自动化连线工序调度系统,将包装盒自动化生产设备与称重机、品检机等串联为
包装盒自动化生产线,可自动检测并剔除不良品,在大幅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
可将良品率提升至 99.90%以上。

    c.异形盒种类较多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模式成型制盒技术,在无需调整制盒设备整体结构的情况
下,通过采取更换生产单元模块的方式,实现了带底盒、三边盒、封闭盒、连体
盒、书套盒、斜边盒等 15 款异形盒生产模式的切换,改变了行业内异形盒主要
依靠手工制作的生产方式,实现了异形盒生产的自动化,大幅提高了异形盒生产
的速度及质量。

    d.安全性较高

    公司自动化包装设备通过机电一体化设计,赋予自动化包装设备自动监控、
动态控测、报警等功能,还具有安全联锁控制、过载和失控保护等功能,在设备
中配置封闭式安全护罩,可最大程度降低工人的操作失误带来的人身伤害风险,
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

    综上,公司在自动化包装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方面,拥有较强的核
心竞争力,公司可凭借上述核心竞争力实现自动化包装设备业务的持续增长。

    ③发行人的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研发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已形成高效的研
发体系。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以及形成了专业的研究团队,聚焦公司核
心技术领域技术研发以及相对应的产业化技术开发实施。凭借上述自主研发的创
新技术,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了量产和销售,实现了产品创新和对进口自动化包装
设备的替代,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公司依靠核心

                                   17
  技术开展业务经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91.38%、
  82.49%、91.72%和 94.54%,公司的主要技术均较好地转化为实际生产经营。

         ④产品主要应用于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细分市场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子包装盒、食品烟酒盒、医药保健品盒、化妆
  品盒、珠宝首饰盒、礼品盒、服装服饰盒等各类精品包装盒的生产。精品包装与
  其他普通包装相比,生产工艺复杂,包括印刷、烫金、覆膜、模切、过胶、定位、
  抱盒、开槽、贴胶等多道工序,对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定位精度、过
  胶方式等技术要求较高,其主要功能是为消费类产品提供外观美化、防伪及正版
  宣示、功能说明以及运输保护等,应用领域为精品包装领域,其单价往往较高。

         进入客户精品包装的供应链相对于普通产品来说难度更大、技术要求更高、
  认证更为严格,但是同时意味着竞争对手更少、与客户的合作更为稳定、利润空
  间更大,也体现了公司产品已达到较高的技术水平。

         (4)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①研发费用

         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部分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领域,在特定的
  细分领域内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目前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 44 项,另有 29
  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受理,在自动化包装设备领域形成了 10 项核心技术,并有
  天地盖双通道制盒技术、连体盒的自动化连线组装技术等多个在研项目。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赛腾股份                13.24%              10.73%            8.98%        10.89%
斯莱克                   2.78%                  3.82%         3.42%         4.24%
新美星                   5.96%                  6.09%         5.81%         5.67%
中亚股份                 5.08%                  4.81%         5.96%         5.70%
     平均                6.76%                  6.36%        6.04%          6.63%
鸿铭股份                 3.94%                  5.34%         4.87%         4.88%

         从研发费用来看,一方面由于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特定的细分领域,研发更
  有针对性,另一方面,为满足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公司研发项目比较有针对性,



                                       18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斯莱克,且与新美星、中亚股份及行业平均水平
  不存在较大差异。

         ②研发人员薪酬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年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赛腾股份                                 19.31             14.13              14.54
  斯莱克                                    7.96              6.94                  6.74
  新美星                                    9.03              8.72                  7.26
  中亚股份                                 14.55             14.53              16.06
           平均                            12.71             11.08              11.15
  鸿铭股份                                 13.21             13.14              11.34

         注 1:研发人员人均薪酬=研发费用中人工费或职工薪酬/研发人员数量;
      注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半年报未披露研发人员数量、员工总人数等数据,
  因此未列示 2022 年 1-6 月数据;
         从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对比情况看,公司建立了良好的薪酬制度,通过提供具
  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不断吸引各类技术人才,为公司持续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高于斯莱克、新
  美星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与赛腾股份、中亚股份相当。

         ③研发效率

         公司研发人员的研发效率较高,截至本发行与承销方案出具之日,公司已获
  得专利 285 项,其中发明专利 44 项,除“一种吸风开关控制机构”(专利号:
  201920418318X)的实用新型专利为公司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共同所有,其
  他专利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和单独所有,公司主要专利研发人员包括金健、刘
  江、李指辉、李德齐、韩松柏、鲁超、张国辉等,公司专利均应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产品,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上市前研发人员及专利
  对比情况如下:

             研发人员     占员工总                                   研发人员人均发明专
公司名称                                         专利情况
             数量(人)   数的比例                                     利数量(项/人)
赛腾股份            803     55.92%   专利315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                       0.02
斯莱克               66     23.49%   专利20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                         0.05


                                            19
新美星             203      26.61%   专利288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                0.17
中亚股份           167      13.91%   专利309项,其中发明专利99项                0.59
鸿铭股份            50      10.16%   专利285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                0.88
         注:鸿铭股份设立至上市时间为鸿铭股份设立至本发行与承销方案出具之日。
         公司研发人员人均发明专利数量为 0.88 项/人,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上
  市前人均发明专利数量,主要原因为:第一,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
  把技术创新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着力打造创新与质量并重的研发体系,培养
  了一支具备竞争力且能满足公司现阶段需求的技术研发团队;第二,公司制定了
  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跟踪行业技术动态、检索技术信息,对公
  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进行申请与管理,及时将科研成果及核心技术转化为专利进
  行保护和应用;第三,公司在未上市的情况下,研发人员数量较少,但是研发人
  员数量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研发需求,且研发成果丰富。截至本发行与承销方案
  出具之日,公司取得了发明专利 44 项,发明专利数量均多于赛腾股份、斯莱克、
  新美星上市前的数量。综上,公司研发人员人均发明专利数量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研发积淀,目前公司已度过了早期的技术探索、突破与积
  累阶段,构建了成熟的核心技术体系,相关产品已达到行业较高水平。由于包装
  专用设备具有技术门槛高、产品迭代周期长等特点,从行业发展历程看,公司现
  阶段及未来的研发工作更需注重技术人员的研发水平和对行业发展方向的前瞻
  性水平。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金健、刘江、李指辉、李德齐为核心技术人员的
  研发团队。团队多年来专注于包装专用设备的研究,已带领公司取得了 44 项发
  明专利,具备良好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前瞻性。因此,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具备满足
  公司现阶段技术升级研发需要。

         ④产品研发能力

         在全球禁塑、“碳中和”大背景下,纸浆模塑包装制品作为纸包装行业的新兴
  包装产品,随着其生产工艺的不断完善、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将具有较大的成
  长性及持续发展空间。公司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及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自主研
  发出纸浆模塑成型设备并实现了销售。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
  公司纸浆模塑成型机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1,216.81 万元、2,506.61 万元和 1,273.45
  万元。



                                            20
    随着纸浆模塑制品应用领域的不断增加,纸浆模塑成型设备也将成为公司未
来发展的主要业绩增长点之一。未来,公司将凭借自身在自动化设备行业内的技
术积累,不断加大新的产品型号、产品类型方面的研发投入,建立多型号、多类
型的产品体系以满足不同客户的生产需求,为公司未来业绩提供更多的增长点。

       (5)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财务指标比较

    发行人与前述可比公司的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对比情况如
下:

    ①销售净利率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斯莱克                     11.40%               9.18%                6.45%        11.43%
新美星                     10.51%               9.60%                9.27%         7.69%
赛腾股份                    5.18%               8.24%                9.06%        10.72%
中亚股份                   12.30%               12.41%               6.37%        12.35%
行业平均值                  9.85%               9.86%                7.79%       10.54%
鸿铭股份                  24.49%              20.71%             19.67%          22.23%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斯莱克                      5.64%           9.22%              6.31%               9.76%
新美星                      5.95%           9.60%              9.56%               7.06%
赛腾股份                    3.32%          13.89%             16.51%              14.36%
中亚股份                    3.50%           8.99%              3.13%               7.99%
行业平均值                 4.60%           10.43%              8.88%               9.79%
鸿铭股份                   8.61%           16.08%            17.23%              20.23%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由此可见,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平均值,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估值潜力。

    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包装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长期以来专注于具有较
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精品包装盒生产设备细分领域,在该等细分领域内深
入研究市场发展变化和客户需求,持续投入资源进行创新与研发,在细分领域内

                                      21
         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拓展产品类别。经过多年的努力,
         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外精品包装生产设备行业中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及较强品牌
         影响力的企业。

             ③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比较

             发行人与前述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A.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元/股
                                营业收入                                           每股营业收入
公司名
          2022 年 1-6                                                   2022 年     2021     2020    2019
  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斯莱克     65,876.31     100,349.15          88,286.56     79,181.67       1.13      1.73     1.56    1.40
新美星     36,214.82      71,014.62          69,149.85     69,194.12       1.22      2.40     2.33    3.03
赛腾股
           99,524.82     231,855.44      202,836.96       120,551.28       5.47     12.74    11.32    6.85
份
中亚股
           43,413.82     106,299.22          66,205.06     85,813.96       1.06      3.89     2.45    3.18
份
行业平
           61,257.44     127,379.61      106,619.61        88,685.26       2.22      5.19     4.42    3.62
均值
本公司     16,562.91      32,351.25          30,834.58     26,501.88       4.42      8.63     8.22    7.07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B.净利润

                                                                             单位:万元、元/股
                                    净利润                                          每股净利润
公司名
  称     2022 年 1-6                                                    2022 年     2021     2020    2019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斯莱克      7,512.74       9,212.66           5,697.42       9,051.48       0.13      0.16    0.10    0.16
新美星      3,805.16       6,813.91           6,413.17       5,317.77       0.13      0.23    0.22    0.23
赛腾股
            5,159.31      19,094.65          18,384.52      12,918.67       0.28      1.05    1.03    0.73
份
中亚股
            5,341.01      13,195.14           4,219.70      10,594.19       0.13      0.48    0.16    0.39
份
行业平
            5,454.56      12,079.09           8,678.70       9,470.53       0.17      0.48    0.37    0.38
均值
本公司      4,055.82       6,699.23           6,065.72       5,890.11       1.08      1.79    1.62    1.57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2
    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包装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专注于精品包装特
定细分领域,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资本实力、业务规模较小。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6,501.88 万元、
30,834.58 万元、32,351.25 万元和 16,562.91 万元,低于可比公司均值;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分别实现每股营业收入 7.07 元、8.22 元、
8.63 元和 4.42 元,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分别实现净利润 5,890.11 万元、6,065.72 万元、6,699.23 万元和 4,055.82
万元,低于可比公司均值;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分
别实现每股净利润 1.57 元、1.62 元、1.79 元和 1.08 元,高于可比公司及公司均
值。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的业务规模较小,但发行人定位于精品包装
盒特定细分领域,技术具有创新性,产品附加值高,盈利能力较强。由此可见,
发行人每股净利润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估值潜
力。

    综上,公司考虑自身主营业务、行业地位、竞争优势、技术水平、研发能力
等状况,并在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后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
慎性。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250.00 万股,发行股份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
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000.00 万股。网上发行股票数量 1,2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100%。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
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23
价格为 40.50 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28,339.24 万元。按本次发
行价格 40.50 元/股、发行新股 1,250.00 万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 50,6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870.85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754.15
万元。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2 年 12 月 16 日
                          披露《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周五)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2 年 12 月 19 日
                          网上路演
        (周一)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2 年 12 月 20 日
                          网上申购配号
        (周二)
          T+1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2 年 12 月 21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三)
          T+2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22 年 12 月 22 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周四)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T+3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
    2022 年 12 月 23 日
                          额
        (周五)
          T+4 日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2022 年 12 月 26 日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周一)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4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数量为 1,250 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2
年 12 月 20 日(T 日)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将 1,250 万股“鸿铭股份”
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0.50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鸿铭股份”;申购代码为“301105”。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
交易权限,且在 2022 年 12 月 16 日(含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
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22 年 12 月 1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
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
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
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
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
(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25
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
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初
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2,5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
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
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
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2,500 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 12,500 股的新股申
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
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
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3、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
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26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22 年 12 月 16 日(T-2 日)前 20 个交
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
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2 年 12 月 20 日(T 日)
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投资者可以通过书
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申购新股。投资者通过电
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自主委托的,应当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
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2 年 12 月 20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
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2 年 12 月 21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


                                   27
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T+1 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公布《网上
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2 年 12 月 21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
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T+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经济参考网刊登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12 月 22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
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22 年 12 月 23
日(T+3 日)15:00 前将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 T+3


                                   28
日 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对资金不足部分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和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四、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 2022 年 12 月 22 日(T+2 日),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上投资者放弃
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
况详见 2022 年 12 月 26 日(T+4 日)刊登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五、中止发行情况

    1、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调相关各方及时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利息。中止发行后,在证监
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
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2 年 12 月 23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


                                   29
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六、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数
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2 年 12 月 26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
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金健

联 系 人:                 曾晴

联系电话:                 0769-2218714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住   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   陈照星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769-22110359、0769-22113725


                             发行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9 日




                        31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2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