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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铭股份: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02-11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投票表决,选举易红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请见附件)。

   易红先生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
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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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易红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省沅
江市第八中学办公自动化专业,中专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自
由职业;2003 年 4 月至 2016 年 11 月,就职于鸿铭有限,担任生产制造中心
装配二部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监事会主席,生产
制造中心装配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易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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