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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2023-02-11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332C000349 号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铭公司)
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
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广东鸿铭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广东鸿铭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
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广东鸿铭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广东鸿铭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
况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