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3年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莞长路东城段142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37,501,700 股,占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 75.00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5,812,8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 71.62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1,688,8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 3.377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89,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 3.37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88,8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 3.377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 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2%;弃权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8%; 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0%;反对1,2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8%; 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0%;反对1,2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 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2%;弃权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1%;反对1,2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8%; 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 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 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 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 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4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4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4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4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金健、蔡铁辉、刘江、夏永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4.01 选举金健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金健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蔡铁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蔡铁辉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选举刘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刘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 选举夏永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夏永阳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钟水东、左英魁、朱智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5.01 选举钟水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2%。 钟水东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左英魁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左英魁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 选举朱智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2%。 朱智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曹荣昌、孙电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6.01 选举曹荣昌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2%。 曹荣昌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 选举孙电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孙电光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