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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铭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1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2 年度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
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陆柯、袁清珂、罗秀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数
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
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如下:
    陆柯,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州金融高等
专科学校金融专业,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就职
于中国人民银行宁明县支行,担任电脑室联行清算员;1994 年 7 月至 1994 年 10
月,自由职业;1994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0 月,就职于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南
宁证券部,担任投资咨询员;1997 年 10 月至 2000 年 8 月,就职于百色地区建
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百色市分公司,担任十三项目部会计;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12 月,就职于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担任审计部项目经
理;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就职于广西嘉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担任审计部项目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就职于祥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审计部项目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1 月,就职于北京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担任总审计师;2012 年 1 月至
今,就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担任总审计师;
201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担任鸿铭股份独立董事。
    袁清珂,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
学机械制造专业,工学博士。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8 月,就职于山东理工大学
车辆工程系,担任助教;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6 月,北京农业工程大学攻读硕
士研究生;1990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就职于山东理工大学车辆工程系,担任讲
师、副教授;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6 月,西安交通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1999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就职于山东理工大学车辆工程系,担任教授;1999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担任教授;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担任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
担任鸿铭股份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广东上合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秀勇,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法学
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历。1989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就职于贵州省锦屏县人
民法院,担任干警;1993 年 1 月至 1996 年 9 月,自由职业;1996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0 月,就职于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广东连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3 年 11 月至 2009 年 4 月,就
职于广东至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11 月,就职于广
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2 月,就职于广东三恩
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2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201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担任鸿铭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
我们定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股东大会 2 次,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
席了会议并参加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
了解有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严谨、客观、公正地
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
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出席 2022 年董事会的具体情况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陆柯             4        4               0           0                0
 袁清珂            4        4               0           0                0

 罗秀勇            4        4               0           0                0


出席 2022 年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会议次数                缺席次数

           陆柯                        2                         0

          袁清珂                       2                         0
          罗秀勇                       2                         0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我们分
别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并分别担任各委员会的委员。2022 年,我们充
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
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经核查,我们认
为: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标准合理。公司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考
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四)变更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经营、资金等情况,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董事会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内控机制运作情
况良好,相关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
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够得到有
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的作出相应
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 2022 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
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我们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
职。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以及一起共事的同事表示感谢,并祝愿公司在
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陆柯                      袁清珂                       罗秀勇




                                               日期: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