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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骏成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兴华)2022-03-29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王兴华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
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
职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
                                             6
  会召开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
                                             4
大会召开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 年
下半年关联交易确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执行新租
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确认 2021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选举董事长、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
选举为提名、审计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
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后,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
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
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跟进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现场考察、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
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2022 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王兴华


                                                       2022 年 3 月 28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签署
页)




独立董事:




             王兴华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