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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骏成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殷晓星)2023-03-28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殷晓星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
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
职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
                                              7
   会召开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7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
                                              2
 大会召开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2              2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选举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增加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
意见。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
选举为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召集人)。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后,按照《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
考察、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
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总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2023 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殷晓星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