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木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2-09-07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808,750 股,限售期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 号),公司以首

  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666,667 股,并于

  2022 年 03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66,666,667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51,475,41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21%;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

  的股份数量 15,191,25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

  量为 808,7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1%,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

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

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 日起开 始计 算。本次 发行中 网下 比例限售 6 个月 的 股份数量为

808,750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5%,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85%。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

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0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1%。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829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量
  型           (股)          例(%)      数量(股)       (股)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
              808,750           1.21         808,750             0
配售限售
  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

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51,417,816    77.13    -808,750   50,609,066    75.91
通股/非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50,000,000    75.00        0      50,0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808,750      1.21    -808,750        0         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
                   609,066      0.91       0         609,066      0.91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
                 15,248,851    22.87    +808,750   16,057,601    24.09
股份
三、总股本       66,666,667    100.00      0       66,666,667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

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