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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万年青: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审慎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的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要求,我们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苏旭东                  朱仁宏                   杨农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