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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万年青: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7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审慎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的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苏旭东                杨农                朱仁宏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